2017-01-05
2017-01-04
2017-01-04
2024-08-06
普洱市两级法院积极响应社会所需、公众所求,在“人象和谐法律服务点”成立后,快速推进多元化解纠纷工作。针对野象肇事损害公众责任补偿事宜,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组织相关保险机构、六顺镇党委政府、司法所等部门到亚洲象经常出没的六顺镇炮掌山村开展“人象和谐”法律服务协调会,经前期与保险理赔机构联系,梳理出86件已定损尚待理赔的案件,与涉及到补偿的农户进行积极沟通、协商,及时就大象造成的损失达成合意足额补偿。保险理赔机构即向农户兑付了5.5万元,剩下的部分也已全部履行完毕。
思茅区人民法院还就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和法院助推人象和谐的开展向当地老百姓进行了宣讲。相关保险部门就我市开创野生动物损害公众责任险的意义和实际情况向到场的农户进行了细化解释和互动。现场气氛和谐而积极,位于炮掌山村上岔河小组的刘大爷表示:“今天很激动,我家去年因野象到来吃了的经济作物经定损是7000余元,现在法院和相关部门推动下积极兑现了保险补偿款,我们真的感谢!”同样位于下岔河小组的余大姐说道:“听了法官对森林、野生动物保护的宣讲,提高了我们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意识,明白了人象共处的重要意义,也希望今后更多地开展这样的活动,帮助解决我们老百姓的事。”
瞄准群众司法需求,促进矛盾纠纷一站式预防化解,是人象和谐法律服务点的工作理念,也是思茅区人民法院让众多当事人变对簿公堂为诉前调解,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的非诉解纷的一个缩影,既节约司法资源又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人象和谐反映普洱市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的不断深入,以“人象和谐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以点带面,加强专门化制度建设,尽快尽早建立起综合运用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形成环境资源审判合力,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